首页
集团简介
集团荣誉
发展历程
企业文化
集团服务
集团动态
集团党建
社会责任
高创招聘
联系我们
一站式人力资源生态链服务供应商
One stop human resource ecosystem service provider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0871-68234808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劳务派遣人员能否随时被退回?听听业内人士的分析
行业资讯
高创资讯
常见问题
病虫防害
烟草政策
视频课件
集团动态
招聘公告
党建动态
1
劳务派遣人员能否随时被退回?听听业内人士的分析
来源:
|
作者:
pmtd3289f
|
发布时间:
2019-11-27
|
1277
次浏览
|
分享到:
劳务派遣人员能否随时被退回?听听业内人士的分析!首先,各位要记住,派遣工并不是想用就用,想退就退的。因为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被派单位和派遣期限的规定,如果用工单位将派遣员工退回,对派遣单位来讲,是变更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行为,而劳动合同是不能单方面变更的。
劳务派遣人员能否随时被退回?听听业内人士的分析!首先,各位要记住,派遣工并不是想用就用,想退就退的。因为派遣单位和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被派单位和派遣期限的规定,如果用工单位将派遣员工退回,对派遣单位来讲,是变更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行为,而劳动合同是不能单方面变更的。就算用工单位要退回劳务派遣人员也要在条件符合的情形下才能退回。下面是由
昆明劳务派遣
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派遣人员退回的相关内容,各位可以参考下。
一、什么情形下用工企业可以退回劳务派遣员工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以前,《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对劳务派遣人员退回进行了规定,《劳动合同法》第65条第2款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从《劳动合同法》第65条规定来看,用工单位在适用“退回机制”退回劳动者是有限制的,只限于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二、不得退回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形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1款第1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依据上述规定,如派遣员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工伤、怀孕、患病在医疗期内等情形的,用工单位不得依据企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劳务派遣人员、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退回劳务派遣员工。
昆明劳务派遣公司
总结:用工企业在使用派遣用工的过程中,派遣工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企业是无权行使解除合同或者终止权,但因发生法定解除或终止的情形,而由用工企业单位将派遣工返回给劳务派遣公司,再由劳动派遣机构来处理被派遣劳动者。
上一篇:
派遣用工是不是什么企......
下一篇:
劳务派遣公司所面向的......